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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路艰辛(记者连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崔佳

  春节临近,许多在外打工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都在收拾行囊准备回家过年,但重庆忠县进城务工农民杨天江却被愁云笼罩:为个体老板看仓库、当搬运工的他在一次雨夜搬玻璃时滑倒,被落下的玻璃割断了脚筋,造成残疾,但个体老板只付了一点医药费就再不管了,他找到有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却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未被受理。

  杨天江的遭遇并不是个别现象。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徐晓阳告诉记者,许多走进该中心请求法律援助的农民工都是因为受了工伤索赔无门,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举证难。“现行的劳动纠纷举证设置确有对农民工不利的地方”,徐晓阳说,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诉讼都要求有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但事实上许多用人单位或个体老板不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甚至经常以“签合同就走人”逼迫农民工就范,在这种情况下出了事,农民工只能采取找工友作证、拿出进出企业或工地的证件来举证,但很难被采信。

  除了举证困难,工伤赔偿程序复杂漫长也往往让农民工含泪兴叹。重庆璧山县青杠街道新合村农民张远云谈起他长达4年多的工伤赔偿艰辛路时百感交集:2001年2月,他在为该县某建筑公司做搬运工时从货车上摔下,造成颈椎骨折,致双下肢高位截瘫,后鉴定为一级伤残。建筑公司在支付了医疗费后,以张远云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赔偿。在此后4年里,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艰苦努力之下,共经过5次工伤鉴定;5次行政复议;4次一审诉讼;2次二审诉讼和一次劳动仲裁,直到2005年9月,张远云才获得了总计29万元的赔偿金。

  为张远云提供法律援助的朱明律师说,现行劳动纠纷解决程序复杂,体现在工伤赔偿上更显得对农民工不公平,从申请鉴定、作出认定,到行政复议、法律诉讼,几个回合下来,最快要一年多;而如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认定被法院撤消,又要从头来。根据现行制度,工伤认定只能由相关行政部门作出,这其中时间的长短、工作人员水平的高低和责任心的强弱都会对农民工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是生死攸关的影响。

  《人民日报》(2006年01月20日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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