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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夯实和谐基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6:22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解悦)

  昨天上午,出席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南京代表团全体代表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集中进行专题审议。南京代表团副团长胡序建、陈家宝参加审议。省检察院、法院、外经贸厅、公安厅、经贸委、教育厅和市法、检“两院”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代表、白下区委书记王德君认为,江苏作为经济大省、文化大省,有条件在民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要在推进依法治省过程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意识,要研究扩大改进民主的途径和方法,在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为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提供更多的机会,如对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办理,要减少随意性,增加刚性,要有实实在在的办理结论。

  省

人大代表、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古斌则以一组数字说明加大对“三农”投入的迫切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九五”期末为1.88∶1,“十五”期末为2.4∶1,而到“
十一五
”期末,这个比例为2.53∶1,比例不是缩小,而是拉大。古斌因此建议,“十一五”期间,要真正关注“三农”问题,加大城乡统筹的力度。古斌说,富民强省最终要富裕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有明确的量化指标,让农民富起来是减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确保社会和谐的基础。

  “执法过程要宽严相济,建设

和谐社会要支付一定的‘和谐成本’”。省人大代表、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提出,全社会都要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慎用强制措施,可以减少社会对立面。

  代表在审议中认为,在民主建设领域,要探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在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中促进社会和谐;在政府创新领域,要有效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中促进社会和谐;在司法领域,要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在维护社会正义公平中促进社会和谐。

  在审议中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3个工作报告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对去年工作的评价实事求是、恰如其分,今年工作打算思路清晰,措施扎实。代表们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一年来工作表示满意。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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