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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大案 窃钩者诛窃民财者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6:36 华商网-华商报

  ■袁幼鸣

  昨天,备受关注的德隆大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控制人唐万新等7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挪用资金三宗罪。

  2004年4月,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三驾马车”崩盘导致德隆系灰飞烟灭后
,5月唐万新出逃海外,回国投案时在首都机场受到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亲自迎接”。此次检方未起诉金融诈骗类罪名,唐万新等人被判定有罪,获刑很可能不超过十年(一说可能判三年)。

  不敢臆断这是“控辩交易”的结果。武汉市检察院起诉书叙述,德隆系控制的六家金融机构从2001年6月5日到2004年8月31日,共变相吸收公共存款450.02亿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172.18亿元!这仅是唐万新等人留给社会的部分账单!

  在此突出唐万新等人造成社会财富损失与可能获刑范围“反差”,并非着眼于他们个人究竟该接受怎样的惩处。所要提示的是:近年来,中国社会进入了形形色色强势利益主体不遗余力博弈社会整体利益的新阶段;德隆案是一个窗口,一部超过国内所有编剧想象力的电视连续剧,抛开唐万新等人是否构成金融诈骗犯罪要件的低层次考量,从中可以看到复杂阴谋在政治、经济、法律、舆论等社会关系中是如何展开。

  与那些组成非法集资“抬会”横尸刑场的目不识丁农妇比,德隆并唐万新可谓实现了“窃钩者诛窃民财者侯”。对德隆及骨干成员犯罪调查证明,其貌似庞大的金融与实业体系全靠资金链支持着。德隆的产业项目同传销集团手中的摇摆器一样,不过是道具而已。

  但是,围绕德隆问题,浅显商业常识和基本是非标准都受到了践踏。“高人”指点迹象明显,一段时间以来,为德隆及唐万新评功摆好的有组织舆论造势此起彼伏。直至本次审判前,还有“唐万新没有把一分钱放入口袋”,“可惜他的产业整合理论受制国内现实”之类说辞见诸媒体。文本分析显示,这些人多数并非不懂金融与产业经济,受人蛊惑,而是为虎作伥、出卖良心。

  唐氏家族及德隆系骨干真没有把钱放入腰包吗?首先,德隆套取社会资金是用高额回扣“激励”组织内部成员的。德隆土崩后,“腰缠十万贯,骑鹤下

扬州”的人有一批。更不能忘记,起诉书称德隆在操纵
湘火炬
、新疆屯河、合金投资
股票
价格上共累计获利高达98亿元———这些钱的去向无账可查。对于唐万新经商一再失败后为什么进入股市,德隆骨干之一王宏交待为:炒股易于控制利润的再分配、用个人名义炒股不易被发现交易资金的流向、无论是操作还是获利分配都很快等。

  就在不久前,国内主要门户网站竟然挂出标题“拯救唐万新”,让人怀疑是不是一不小心泄漏了“计划总纲”。暂且不论中国社会是否真走到了可以容许操纵这样一个图谋:先占有社会财富并有组织洗钱,再利用被瓜分、转移巨额金钱,回过头“拯救首领”。利益团伙“窃民财者侯”现象已客观存在,社会公众能不警醒吗?(相关报道见15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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