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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7:2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映)我省将对建设项目选址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以保障城市合理布局。记者1月18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今后,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都要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据介绍,这些重要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油气管道、电力、热力、消防、加油(气)站等。此外,城市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娱乐、卫生、体育、行政办公等各类公共建筑,各类
工业和仓储设施,也必须实施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责成责任部门纠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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