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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证券市场充满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8:16 法制日报

  特稿

  本网记者 周芬棉

  没有人否认,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变革创新之幕启自一份通知。

  这份通知就是《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由中国证监会发自2005年4月29日。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绝对是2005年中国股市的一句名言。此语出自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之口。

  一份通知,一句名言,让人体会到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的酸甜苦辣,也让人对2006年充满期待。

  规则频出为股改助力

  股改要解决的是中国证券市场特有制度性缺陷。此份通知因具有相当重要的指导意义而被称为“政策法”。

  通知一出,股改启幕。为推进股改,规则频出。

  6月13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股改过程中因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免征印花税,对流通股股东得到的股份、现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月1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8月23日,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五部委又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4日,监管层出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12月31日,证监会正式出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可以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两法修订破股市瓶颈

  变革是痛苦的,而其中最苦的却是广大公众投资者。2005年,股指尴尬地一直在1000点上下徘徊,不少股民丢盔弃甲逃离股市。有的是因为投资失误血本无归,有的则是股评“黑嘴”造成。这一点立法者显然也看在眼里:新证券法对“黑嘴”念了紧箍咒。

  2005年10月27日,公司法与证券法两部至为重要的基本法同时修订完毕,标志着制约证券市场发展的又一瓶颈被突破。

  将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是新证券法的一大特点。对股市“黑嘴”念了紧箍咒是其表现之一。该法规定,股评机构及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利用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否则,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此,12月12日证监会发布《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细化证券法的原则规定,13条铁律直指股评“黑嘴”。

  其次,新证券法增加规定客户交易资金管理新制度,规定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旨在使因证券公司发生经营风险时不使投资者利益受损。

  在新公司法中,增加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规定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侵犯了公司权益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面对强势的高管,中小股东有了尚方宝剑!

  在诸多的制度安排中,新公司法彰显出对公司自治的尊重和对股东权益的充分保护。

  高管心痛显监管之威

  刚刚逝去的一年,成为不少上市公司高管心中永远的痛。

  仅2005年1月,多位高管前赴后继出事: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晓光、开开实业总经理兼三毛派神董事长张晨、深圳机场总经理崔绍先等先后被刑事拘留,浙江东方前董事长刘宁生、前任副董事长吴建华被“双规”,山东巨力原董事长王清华被提起公诉,东方创业副总经理陶洪先被“双规”随后被判有罪。

  随后,比较著名的是达尔曼的许宗林,他在上演了一幕幕被业内人士称之为“股市圈钱史”之后从人间蒸发了;酒鬼酒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虹也同样引发了股市地震,先是突然宣布辞职,随即神秘失踪,但他身后留下的4.2亿的资金黑洞却引来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据了解,“掏空”上市公司的刘虹已被“严密控制”在湘西州府所在地吉首。

  但“知名度”最高的当属唐万新、顾雏军,他们的“名气”已远超出证券领域。

  2005年12月15日,德隆旗下的三家企业、总裁唐万新和其手下的6名高管分别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挪用资金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06年1月19日,德隆案一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据政法机关透露,庭审预计需要两天时间。

  与唐万新相比,顾雏军“毫不逊色”。2005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已于近期完成了对科龙电器及顾雏军等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自2002年以来,顾雏军等人在“科龙电器”采取虚增收入、少计费用等多种手段,虚增利润,导致该公司所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顾雏军等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惩罚尚且不知,但据说有关他的卷宗足有一卡车。

  新年伊始生更多期待

  时至今日,股改已推出了18批。监管层最近透露,要在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届时,中国证券市场这一制度性瓶颈将得以突破。

  不仅如此,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这个老大难今年将基本解决,券商综合治理也将在年内基本完成,与两法相配套的“四规”即《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及《证券投资者保护条例》四部行政法规,也将在今年推出。

  新证券法赋予了证监会准司法权,允许证监会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因为前述的种种筹划,人们期待监管者能用好手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利剑。如此,对2006年证券市场心怀更多期待者方有更坚定的信心!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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