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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债公司被罚三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8:21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董震通讯员李明君

  本报1月19日讯账户上资金来往频繁,却拒不偿还拖欠民工的工资。18日,平阴法院冻结了平阴某建筑公司的存款,并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三万元的处罚。

  2001年3月,平阴县某建筑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泰安张某的建筑队,但
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却拖欠工程款4万余元一直不还。

  2004年,张某等民工将建筑公司诉上法庭并打赢了官司。在执行过程中,张某与建筑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允许建筑公司分期偿还。但该公司仍然不守信用,和解后只履行很少部分。

  2005年12月,张某等民工申请恢复执行。而建筑公司面对执行法官一直称无钱还账。本月14日,执行法官最终在平阴某信用社查到建筑公司账户上尚有存款3万余元。次日,该公司又从一家银行的账户上转移了资金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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