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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服干洗半年才来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8:26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桑海波实习生陈思羽

  本报1月19日讯不少粗心顾客将衣服送到干洗店后,忘记及时取回,不仅给洗衣店的工作造成了麻烦,一旦衣服丢失,索赔起来难度也不小。

  去年4月份,市民毕先生把一件袋鼠牌西装上衣,送到一家干洗店干洗。由于工作忙
,毕先生直到去年10月才想起去干洗店取衣服,不料衣服已经丢失。毕先生凭收据向店家索赔,店家却称店里规定只为顾客保管三个月,逾期不取,衣物丢失店方概不负责。毕先生认为,当初,店方应该明确告知顾客这一规定,否则,店方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随后,他投诉到了消协。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消协调解至今也没有结果。

  19日,记者走访了几家干洗店了解到,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一些粗心顾客把洗衣店当成了存衣柜,有的洗衣店甚至还存放着顾客去年“五一”送洗的衣物。采访中,许多干洗店表示衣服保存没有时间限制;也有干洗店规定,最长可为顾客保管三个月,逾期不取,店方概不负责。记者调查发现干洗店对保管衣物的承诺多是口头的,保管期限也缺少明文规定,一旦出现丢失,消费者索赔起来比较困难。

  对此,市中区消协有关人士表示,尽管洗衣店可以代为保管,消费者还是应该尽快取回,以免丢失;店方对保管期限有所规定,应该在显要位置注明,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对于逾期不取的衣物,店方应该妥善处理,适度收取保管费也是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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