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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冒领工资包工头遭重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8:3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记者王春霞金陵晚报记者蒋晓春

  【金陵晚报84686500热线报道】 来自安徽淮北的周某是个小包工头。去年7月,他带着手下30多个工人包了一个工程。为了赶在年前跟建筑商多要点钱,周某花钱招人冒领工资,结果当场被拆穿。在离开派出所后,周某就被人打成脊椎骨折。

  领工资时找人冒领

  2005年7月前,周某带着他的工人在河西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承建的一个工地上干活。完工后,他计算了一下,30多人的工资总额将近14万。周某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忙着跟中建保华要钱。双方协议的结果是,中建保华先支付工人60%的工资。这一点大家都默认了。

  周某告诉记者,当他的一个朋友听说了此事后就给他出了个主意,找人来替他冒领工资。周某想,这剩下的40%也是他应得的钱,能多拿一点回家也好过年。很快,他的朋友帮他从盱眙找了十几个人过来。“我答应这些帮忙的人,要是能讨回钱,除了报销来回车费,以及吃饭的钱,每个人还给他们一定的报酬。”周某说。

  工地负责人报了警

  1月18日,周某带了20多个工人和冒领的10多个人到中建保华指定的河西某工地结算工资。当天下午2点多钟,终于轮到周某的工程队。在领工资的过程中,会计要求每个工人都要出示身份证,领完后每个人都按了手印,还要拍一张照。在这样严格的条件下,第一个冒领工资的人因为无法回答在哪儿干活、做什么工作、做了多久等最基本的问题而被拆穿了。问到后来,这个人就回答:“是包工头让我来领工资的。”

  发现有人冒领工资后,中建保华的负责人谢总马上报了警。经过警方调解,对冒领工资的人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

  会议室里挨了顿打

  周某说:“从派出所出来后,我们又回那个发工资的工地去了。我刚进院子,谢总就让我到会议室去,说有事找我谈谈。我就先进了会议室,结果那里早已经守着六七个人。他们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让我放聪明点。还让我写了张收条,说已经领清了所有的工资。实际上,我还有2、3万元的工程款没领到。我不想写,但不写的话他们就不停地打我,还说要砍掉我一条腿。被打急了,我就写了张收条,还按了手印。”

  周某的哥哥告诉记者,周某去派出所的时候,他们工程队的20多个工人就被两个保安赶进了另一个房间。不让他们说话,也不准他们打手机,就连厕所也不给上。“我们也知道周某可能被带进去打,但我们都不敢站出来,怕再被人打了。直到下午6点钟,我们才和周某一起放出来。”

  在周某的病历上,记者看到这样的诊断结果:脊椎骨折、肾挫伤、多发性软组织挫伤,需要住院治疗。可在

医院挂了一晚上水,花光了身上仅有的500多元后,他不得不出院筹医药费。

  随后,记者来到周某所说的位于河西的工地。这个工地的负责人王总告诉记者,他听说了在工地上发生的事情,昨天晚上也去派出所做了说明。他告诉记者,中建保华与他所在的工地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认识谢总。工地会议室是经区相关部门牵头,临时借两天给谢总使用,专门用于给民工发工资。

  对于周某所说的在会议室里发生的任何事,王总称,当天下午6点多钟,民工走的时候只看到有个民工的眼睛肿了,其他人好像都没有问题。更不会有民工被关起来,因为工地只借出了会议室,并没有其他房间供中建保华使用。

  中建保华:没有打人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联系到周某所提到的中建保华的谢总。谢总说:“周某等人在工作过程中出了不少差错,浪费了不少材料,把这些损失算进去,工地已经不欠他们钱了。后来,因为他们多次上访,政府部门才出面协调,酌情付他们60%的工资。周某说我指使人打他了,这件事我觉得莫名其妙。出派出所后他们就走了,他究竟是谁打的,我根本不知道。收条是他自己自愿写下的,这一点有相关部门摄像做证。”

  记者向兴隆派出所了解此事,民警称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讨薪应合理合法

  春节将近,很多在外打工的民工都盼着回家过年。然而,讨薪难,阻止了民工回家的路。民工兄弟究竟怎样才能合法合理地要回自己的工资呢?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许利律师给出了不少好建议。

  许律师称,像此事件中周某带人冒领工资的行为,属于隐瞒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如果数额已超过2000元,构成诈骗罪。周某是主犯,其他人是从犯,他们属于共同犯罪。

  还有很多民工,要不到钱会采取堵负责人的做法。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如果时间超过12小时,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拘禁。有的民工还以自杀等方式相要挟,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其实,民工讨要工资,本是值得同情的,但采取这些非法的手段,就难以让人同情了。民工完全可以采取合法途径讨要工资。比如,在老板没有按时给钱的情况下,可以及时让其写下书面依据。到年底把债权凭证拿出来,那就一清二楚了。再要不到工资,民工还可以到各个区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或清欠办反映,不行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完全没必要采取各种极端的方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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