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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闪车灯小心被“盯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8:48 武汉晚报

  流动电子警察多长了一只“眼”

  乱闪车灯小心被“盯上”

  本报讯(记者邵澜通讯员王方蔡骏周现会吴涛)连日来,不少司机清查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后,致电本报抱怨:自己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多次被“电子警察”记录在案。

   昨日,记者就此向市交管部门求证。

  据交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要求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交管部门称,针对部分马虎司机开车变道没有“打灯”的习惯,为杜绝由此引发的纠纷和

交通事故,培养司机良好的文明行车习惯,司机开车时最好注意准确使用灯光,否则会被罚款50元、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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