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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税官行贿偷逃税款武汉一老总涉嫌单位行贿罪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9:14 检察日报

  本报讯(严明) 被人拖欠工程款,致使湖北省武汉市某建筑单位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单位总经理周晓明就与总会计师王刚合谋行贿税务人员,以期通过偷逃税款来缓解资金周转困难。近日,涉嫌单位行贿罪的周晓明、王刚被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二人还被指控涉嫌单独或共同贪污数十万元。

  据了解,周晓明所在的建筑分局自1997年起就在武汉承接了一系列工程。1998年至
2003年间,因一些单位拖欠该局工程款未付,导致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着急万分的周晓明一拍脑袋想出个“主意”。2004年4月,他与总会计师王刚商量,决定买通税务人员,以偷逃本单位累计欠下的438万余元税款来“缓解”单位资金周转不畅的困难。后来,王刚出面“游说”有关税务人员(另案处理),对方承诺不再催收这部分税款。于是,周、王便虚增工程量从本单位套现共76万元,由王刚出面给两名税务人员行贿共64万元,其余12万元被王刚截留。王刚除将其中的2.2万余元以个人名义垫支公务活动外,其余部分占为己有。

  2004年12月,周晓明、王刚还合谋以“管理效益奖”名义,从本单位套出公款34万元,其中29万元二人私分,周晓明分得15万元,王刚分得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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