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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通往司法民主的桥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9:21 淄博新闻网

  ――淄川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效果显著■文/实习记者 于磊 通讯员 王园 尹建军自人民陪审员上岗以来,淄川区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大胆探索,密切结合法院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管理,由政治处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活动管理,精心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实践。

  该院制定了陪审员参审考核制度,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工作量纳入目标管
理,具体规定各个业务庭、具体审判员每年邀请陪审员参加庭审的数量,保证每名陪审员每年都能参加2至3次审判活动,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陪审员能以主人翁的心态参与到庭审中。

  他们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通过采用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参加重大案件旁听、参与疑难案例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务实性、专业性,使人民陪审员逐渐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奠定良好的法律功底,并形成合理的法律意识,积累审判实践经验。

  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的经济待遇,在编报年度业务经费时,首先计划好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开支,及时向同级

财政部门申报,并进行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切实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经费保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为了加强人民陪审员与法院、法官的沟通与交流,他们经常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全院大会、问题案例分析会,定期召开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之间的座谈会,在法院网上开辟一块人民陪审员专题区,并协调、组织成立人民陪审员联谊会,以利于人民陪审员之间增进感情、联系友谊、互通有无、交流学习。

  该院还建立了陪审员监督管理和违法违纪惩处机制,对人民陪审员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与法官一样处理,依法保证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公正性。

  自2005年5月以来,该院的30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自身能动作用,积极参与法院审判活动,与法官密切配合,参与案件庭审83次,其中刑事案件74件,行政案件4件,民商事案件5件,为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司法监督、强化法制宣传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促进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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