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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将继续实行招飞奖金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9: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孙茂庆、李宣良)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负责人2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国家继续实行招飞奖金制度。

  凡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取得学籍、军籍后,均可获得国家招飞奖金。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奖金为5000元,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奖金为3000元。奖金将直接发至学生本人
或寄至学生家庭。

  这位负责人说,由于飞行职业的特殊需要,被空军航空大学录取的飞行学员,将享受特殊的待遇。被录取的飞行学员在飞行学院学习期间,统一按飞行学员待遇标准供给,发放学员服装,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飞行学员取得学籍后,从开学之日起计算军龄,第二学年安排探亲假。飞行学员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被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被任命为副连职中尉军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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