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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田自然环境保护 济南划定“禁建区”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9:52 青岛新闻网

  生活日报1月19日讯 按照规划,省城将把全市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并制定了必要的空间管制措施。其中,在禁止建设区内,将不得增建其他任何工程设施。

  据悉,省城划定的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沿黄平原、黄河北部平原一带;水源保护区包括地
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地下水重点渗漏区、河湖湿地等,主要分布在市域南部山区、河湖水库及其周围防护区域;自然保护区包括柳埠自然保护区、大寨山自然保护区和长清寒武纪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其核心区为禁止建设区。

  按照要求,禁止建设区内原则上将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进行村镇建设、采矿、挖土挖沙等一切非农活动;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停止一切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林,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泉域地下水重点渗漏区内,以发展绿化种植和生态农业为主,禁止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除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任何工程设施。(尹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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