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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首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9:55 南方都市报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首发

  参保人下月起住院、特殊门诊即可报销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通讯员范海强)昨日上午9时30分,天河区从事金融业的自由职业者唐谭敏女士拿到了广州市第一张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保险”医疗卡。

  据悉,《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去年12月1日启动至今,已有39243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参保手续者中以广州户籍人员为主,其中又以年龄相对较大者居多。

  本市户籍参保人以年长者居多

  “我心里的石头这下终于落地了,下个月生病缴费就不用儿子担心了。”昨日上午,广州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卡在光大银行开始发放,拿到医保卡后,50多岁的越秀区居民马爱华喜不自禁。

  广州医保新政策出台后,本市户籍的大龄人员反响热烈。不少本市户籍的大龄灵活就业者表示,年龄增大以后生病住院已成了他们最大的心病,为此不少人纷纷选择购买商业保险,而现在政府出台的政策,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心头大患。

  《办法》主要针对广州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来工,预计将惠及140万可参保的外来工和包括35万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规定,参保者现在每月只需缴纳108.4元,就可享受与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的住院和特殊门诊报销待遇,一年最高可报销27万元。

  截至上月底仅1.3万外来工参保

  与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同,外来工参保就显得不那么积极。据统计,截至上个月底,只有1.3万多外来工参加了“住院保险”。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分析,一方面因为新政策刚出台很多人还不知道,另一方面,为外来工办理住院保险需要单位出钱,因此他们积极性不高,而且,现在将到年底,不少外来工急于回家,参加医保的事也就耽搁下来。此外,多数外来工现在正处于青壮年,一般不会生病住院,因此他们对“住院保险”的积极性也不高。

  外来工未参保企业承担医疗费

  按照《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可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住院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也可选择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统账结合模式的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如果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停止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其从业人员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按照有关规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企业单位就该为员工医疗费负责。”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特别提醒

  不按时领卡期间医疗费自负

  ●以单位形式统一参保的,在办理参保手续次月19日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5楼医保卡业务服务厅制卡银行办理点领取医保卡;

  ●以个人形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19日后,可到光大银行指定营业网点领取医保卡;

  ●凡不按时领卡而导致不能正常持卡就医的,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

  ●为防止“有病再参保”的投机行为,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规定了一个“等待期”,即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在2月1日之前,参保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则不需要等待期,领到卡次月起住院、特殊门诊即可报销。

  图:

  领到医保卡的市民乐坏了。本报记者许冰实习生程永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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