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男子与12岁幼女同居 被判强奸罪罪名成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1月18日,明知女童年仅12岁仍与其同居的兰某,被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2005年7月中旬,23岁的重庆人兰某到工友家坐时,认识了汪某,并动了奸淫之心。之后,兰某以带汪某外出玩耍为由,将汪某带至漳州市区南昌路香格里拉建筑工地,诱骗汪某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汪某也多次找兰某,被告人兰某在明知汪某年仅12周岁的情况下 汪某家人发现此事后,于2005年9月8日报案,公安民警在被害人汪某的指认下,将被告人兰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在明知被害人是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多次奸淫幼女,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幼女汪某的身心健康,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归案后,被告人兰某的认罪态度较好,被酌情从轻处罚。(满荣 真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