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装修污染超标主妇流产获赔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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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通讯员曾志中)新居装修污染竟然超出国家标准4倍,导致屋主突然流产。经过法院判决,装修公司共赔付消费者12万元。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昨日对外界透露,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的装修污染投诉呈逐年上升势头,其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投诉直线上升。 腹中胎儿无故流产 2003年初,佛山市民谭某夫妇委托当地一家装修公司对新房进行包工包料装修,后搬进新装修的房子,当时谭某妻子苏某已经身怀六甲。但是入住新房3个多月后,苏某突然无故流产。后来他们请了室内检测机构测定,发现新房的客厅、卧室内的空气中甲醛浓度都超出国家标准,其中主卧室的甲醛浓度超出国家标准4倍! 谭某夫妇认为胎儿流产是装修污染导致,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装修费、拆除施工费、医疗费、误工费、检测费、租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日前,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装修商对室内装修材料予以拆除,一次性返回原告装修费用1.9万元,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检测费、租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约12万元。 去年装修污染投诉1575宗 省消委会副秘书长戚焕南昨日表示,消费者对此类装修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投诉逐年增多。2004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装修污染方面的投诉1346宗,2005年增加到1575宗。省消委会表示,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板材、涂料、黏合剂、家具漆、防水涂料等各种装修材料以及家具和家用清洁剂等化学品,其中部分装修材料执行国家环保标准不严格是罪魁祸首。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装修装饰时,要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并签订合同,包工包料的原材料要索取发票和相应的质检证明,不要过度装修,装修后应验收检测合格才能启用,并注意过一段时间再入住和新房的通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