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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保单 糖果?毒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当保险业仍在对中意人寿“200亿大单”津津乐道之时,日前,“阳光财险一举拿下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涉及千亿资产的大单”的消息再度引发了保险业界对股东保单的无限想象与争论:股东保单到底是大有甜头的“糖果”,还是暗藏风险的“毒药”?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股东保单虽可助力保险公司迅速启动市场,但也可能削弱公司抗风险能力。此外,股东保单还引发了是否涉嫌不公平竞争的争议。

  案例

  阳光财险获得

  “涉千亿资产”股东保单

  日前,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与其大股东之一———中国铝业公司签署了一项标的涉及1100亿元资产的全面保险合作协议。双方将就中国铝业公司及中国铝业公司所属企业的保险业务进行全方位合作。阳光财险承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企财险、机损险、工程险、货运险、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经营管理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员工意外险、车辆险等。

  由于涉及资产额巨大,中国铝业与阳光财险均拒绝透露具体的保费数额,但是这个大单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阳光财险的命运。有业内人士预测,此大单也许能为阳光财险带来4000万~5000万元的保费收入。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自去年9月开业至11月末,阳光财险保费收入为2003.1万元,4000万~5000万元的保费收入意味着其现有保费规模将扩张2倍左右。

  现状

  直接或间接“拿单”

  股东保单渐成行业风潮

  “股东保单是不少新保险公司成立之初都会采取的手段。”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指出。

  去年1月12日,中英人寿签下了我国团险业务对外资开放以来的首张外资保单,其客户正是中方大股东中粮集团。事隔两个月左右,中意人寿与合资中方股东中石油签订了离退休员工补充养老年金团险大单,一次性获得了200亿元保费,成为外资及合资寿险的龙头。

  而据多家保险公司高层透露,除了直接从股东手中“拿单”,还可共享股东的客户资源、间接“拿单”。中美大都会人寿董事总经理齐莱平向本报记者表示,虽然尚未直接与大股东签订团险大单,但利用外方股东的客户资源,开展团险将极具优势。据了解,美国大都会集团为财富

500强前100名中的88家公司提供团体保险,其中相当一部分在我国设有分支机构。

  争议

  股东保单有利有弊

  依赖捷径会削弱

竞争力

  对于不断升温的股东保单,不少业界人士深表担忧。在一些专家眼中,虽然股东保单是保险公司迅速取得市场的一条捷径,但是,此模式发展下去,难免会导致公司业务单一,抗风险能力减弱。“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股东保单来启动市场,但是绝对不应形成一种依赖,这种依赖将不利于公司的成长,很可能使来自股东方的优势变成包袱。”申曙光表示。

  而在部分保险公司人士看来,没有经过市场竞争直接通过股东优势占领市场,将导致保险业的不公平竞争。对此,申曙光认为,只要股东没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遵从“按最低成本获取最大保障”的原则,按市场规律办事,这一问题并不会产生。中国人寿相关人士也指出,有些团险业务操作复杂,新兴保险公司并不具备操作能力,股东公司不会把自己所有的团险大单交给子公司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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