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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物管强占管理处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40 南方都市报

  旧物管强占管理处一年

  拒不执行法院要其交还管理权的判决,法院强制执行物管工作交接

  本报讯(记者杨敏实习生侯静)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且合同到期,却迟迟不肯迁出小区,还伪造公章和假协议,继续收取管理费,法院判决书下达一年之后,仍不肯搬走。昨日,
罗湖区法院应开发商的要求,强制执行该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昨日一早,住在罗湖区银湖碧清园小区的业主们突然发现各单元门口贴上了一张物业管理公司的通告。通告中说,物业公司因多年亏损经营即将解散,并已于1月18日24时正式撤出小区。

  据了解,从2000年3月开始,碧清园小区就由深圳市万年青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而
开发商
与万年青物业公司所签的协议期限为三年。两年后,鉴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开发商表示将不会续签合同,但合同到期时,物业公司却一直不肯将管理权交给开发商,且以伪造公章、制造假协议等手段,欺骗有关部门,继续在小区进行管理并收取管理费。

  2004年9月,开发商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而法庭也于去年1月作出判决,要求物业公司将管理权移交给开发商。但物业公司接到判决书后一直不肯交接,且一拖就是一年。

  昨日上午10时,罗湖区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小区管理处,却发现管理处已人去楼空,资料散落一地。前小区管理处主任胡先生站在门口置若罔闻,表示自己已辞职,所有资料也不再进行管理。

  在宣读了强制执行的决定之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开发商组织职员对资料档案进行清理,为将来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做好准备。整个交接过程比较平稳,未受到太多阻挠。

  对于物业公司的强制交接,居民们此前几乎一无所知,对于交接也反应不一。对于新的物业公司进驻,有些居民表示支持,但也有相当部分居民表示悲观。“如果业主委员会一天不成立,业主的权益就不能真正得到保障。”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共有400多户住户,以前也曾有人倡议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响应者寥寥无几,最后因达不到业主比例而作罢。“希望通过这件事情之后,业主们能够齐心协力组织业主委员会,真正维护自己的利益!”刘先生说。

  图:

  一些居民在管理处门口探头观看,小区里的业主很多都不知道他们的物业管理即将易主。本报记者吴峻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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