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刑警遭刀砍身亡两疑犯昨日法庭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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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1: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吸毒、伤人、盗窃,车上随时放置管制刀具,平时横行无忌,最终酿成血案。 文:记者李少华通讯员孟广军 因车辆避让纠纷而残忍杀害盐田两民警的犯罪嫌疑人刘永昶、苏剑辉,被检察机关控以故意杀人罪,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公诉人指控称:这起案件是一起深 案件回放 车辆挡道引发冲突 检方指控称,去年12月3日凌晨近3时,被告人苏剑辉、刘永昶驾驶一辆深蓝色轿车行至沙头角镇一通道口外,打算去吃宵夜,其友谢某某(另案处理)开车随后。适逢着便装执行公务的盐田公安分局刑警黄旭、周宏宇驾驶一辆银灰色小车暂停在通道口外右侧附近。苏剑辉认为该车挡住了其去路,即按喇叭、空挡轰油门制造噪音示意对方让路,见对方未迅速避让,便摇下车窗破口大骂。 民警周宏宇上前要求苏剑辉不要大声喧哗,苏即从驾驶座下拿出一把全长46.5厘米的尖刀(经法定部门鉴定,属国家管制刀具),卸下刀套,下车用刀指着周宏宇恶声恐吓:“你到底让不让?”两名警官当即表明反黑警察身份,要求收缴该管制刀具,此时刘永昶恶语大骂,苏剑辉冲向黄旭挥拳便打,并在谢某某以及赶来的其友吴某某、张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的协助下殴打两名警官。 两警官被刺当场身亡 周宏宇再次表明反黑警察身份,刘永昶反而趁机取出苏剑辉先前拿出的尖刀,朝黄旭胸、颈等部位猛力刺砍多下。周宏宇奋力冲去救援,又被刘永昶在背部多处砍刺倒地。 随后,苏剑辉上车发动汽车接应刘永昶上车,鲜血直涌的黄旭力撑至车辆副驾驶外侧阻拦时又被刘永昶推倒在地,两名警官当场殉职。 经法医鉴定,黄旭系被锐器切断颈总动脉、颈内静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周宏宇系被锐器刺破心脏、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苏剑辉、刘永昶开车逃跑途中,刘永昶将沾血的尖刀扔于梧桐山盘山公路边的草丛中,苏剑辉擦拭车上血迹,后又卸下前后车牌,还换挂了一副假车牌,两人还剪头发变换发型。14小时后,公安机关将逃窜至东莞长安镇的两被告人抓获归案。 检方陈述 小事即下杀手实属残忍 昨天庭审结束时,检方公诉人作最后发言称,这起案件是一起深圳建市以来罕见的故意杀害民警案件,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证明了两人的罪行。刘永昶和苏剑辉两人残忍杀害两名警察黄旭和周宏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巨大,依法应予严惩,并应赔偿受害人家属的重大损失。 刘永昶和苏剑辉两人均劣迹斑斑,却不思悔改,终于导致了严重的犯罪后果。 本来此案的起因是车辆避让问题,这是开车人生活中常见的小事,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地解决。但是两被告却采取极端手段,当民警要收缴该刀具时,两人竟然将依法履行职责、手无寸铁的两名警察杀害,实属残忍。 庭审实录 犯罪嫌疑人刘永昶: 对指控予以承认 昨日审理中,针对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刘永昶全部予以承认。 据检方查明,刘永昶自1995年2月开始吸贩毒活动。1995年4月12日晚,刘伙同其他5人因看电视与对方发生争执,即取出5把西瓜刀追砍对方,将其中一人当场砍倒昏迷;同年4月13日晚和16日凌晨,刘永昶伙同他人携带螺丝刀,盗取车辆音响,销赃得款后购买毒品吸食,被处以劳动教养两年。 庭审中,刘永昶承认在争执中自己追砍手无寸铁的警察,直至在每人身上砍7~8刀将其砍杀身亡,其残忍程度甚烈。在检方问及刘永昶为何因为小事就动刀乱砍,刘答称“一打架就控制不住自己”。 犯罪嫌疑人苏剑辉: 当庭不认罪 据检方查明,另一被告苏剑辉,持有香港身份证,根据香港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其早在1998年就有吸毒记录。 在昨日庭审中,苏剑辉辩称自己当时没有杀人,只是普通的斗殴,而其辩护律师认为只是涉嫌窝藏罪。这成为法庭昨日争论焦点。 被告苏剑辉辩称,在刘永昶拿砍刀砍杀黄旭时,他正和周宏宇打斗。随后,刘永昶持刀赶来,把周宏宇追到一条巷子里,并把其砍倒,而自己并没有跑上前去追杀。 对于这一辩解,公诉机关提供了当时在附近的两位证人证言,证明当时被告苏剑辉和被告刘永昶一起去追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