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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海门6人贪吃河豚中毒险丧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1:14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邓丹丹)本月中旬,我市潮阳区海门镇相继发生两起食用河豚鱼引起中毒的事件,幸好6名中毒者经及时抢救均已脱离生命危险。为防止河豚鱼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市卫生部门提醒市民,食用河豚中毒无特效解毒药,死亡率较高,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嘴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旦误食河豚鱼中毒应立即就医。

  今年1月13日、17日,我市潮阳区海门镇相继发生了两起食用河豚鱼中毒事件,其中
一起发生在潮阳区海门镇“×记”大排档,2名食客因食用河豚鱼引起中毒;另一起发在海门镇一家庭中,4人中毒。6名中毒者被及时送往汕头市中心

医院救治,目前均已脱离了生命危险。市
卫生部
门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河豚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进行严格的加工,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但我市有些不法鱼贩常偷着卖河豚,特别在收市前贱价甩卖剩鱼,此时已不新鲜的河豚毒素可能已渗入鱼肉,食用更加危险。此外,河豚体内含有的毒素需220℃以上高温方可分解,盐腌或日晒都不能破坏;鱼死后内脏毒素可渗入肌肉,使本来无毒的肌肉也含毒。

  据介绍,由于少数渔民自认为有烹调“秘诀”并且是吃河豚的“行家”,而一些市民也误认为河豚鱼肉和鱼皮毒性均不强,存侥幸心理,致使近年来我市食用河豚鱼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强对辖区内餐饮业、集体食堂的专项监督检查,如发现有经营河豚鱼,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对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的餐饮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关人士同时还提醒市民,河豚鱼毒性强,一般食后半小时至3小时出现症状,万一食用河豚鱼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往医院治疗。

  (责任编辑:蔡英、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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