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岛内仍然“禁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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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2:1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温馨·祥和·喜庆 本报迎新春特别策划 本报讯 (记者 陈心晖)昨日在市公安局举行的全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明确宣布,市人大1997年通过的《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岛内仍为禁放区域,岛外的行政区域分为禁放和限放区域,由区人民政府划定。 会上透露,北京等170多个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改“限”后,厦门的压力更大了。但厦门岛内坚持禁放烟花爆竹,是符合厦门地理环境要求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吉友说,厦门岛内区域有限,出入全靠两座大桥,机场也位于市区,在岛内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很大。 市府办副秘书长张宗芎主持会议并受市领导委托讲话。他说,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能牺牲大多数人生命财产来满足个别人的欲望,因此,我市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没变。 警方希望市民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举报电话为:2023892、2262180,也可拨打110。(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