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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拼车"公司开业 "拼车",上海能否行得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2:13 东方网

  近日,浙江首家“拼车”公司在绍兴正式营业后生意红火的消息,引得沪上众多“拼车”族好生羡慕:上海什么时候也能像绍兴那样,让“拼车”合法化呢?

  其实,乘出租车“拼车”在沪上早已不是新鲜事。眼下在黄兴路杨浦大桥桥堍边、在打浦路隧道入口处前、在外滩吴淞路闸桥边和徐家汇地区附近等,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拼车”点。每到晚上10时后,一些素不相识的同路人自愿“配对”,由路程最远者负责收取
每人10元或5元钱,然后同乘出租车,或朝浦东或朝宝山、吴淞和莘庄等方向驶去,最后下车者与驾驶员结算车资。

  本报记者昨天就此作了一番调查和采访———

  乘客褒贬不一

  在南京西路梅龙镇伊势丹门前“的士”候客站,一位耿姓中年男乘客坦言,由于家比较远,他经常与人“拼车”回家。他认为,“拼车”是一种比较精明的“打的”消费,同时又能对缓解道路拥堵“起到一点积极的作用”。“你没看见现在下大雨车子难叫,而很多出租车里却只有一名乘客,多浪费啊。”

  而两位结伴购物走出商店的女青年却持截然不同的观点。黄小姐快人快语,“出租车不是公交车,既然乘出租车就是要享受,不认识的男乘客轧在边上,算啥名堂呢”。边上的同伴也附和着说,“反正我是不会跟不相识的人去‘拼车’的,不安全,出了事后悔也来不及。”

  “的哥”心理矛盾

  在同一地点,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位出租车驾驶员。“衡山出租”的一位“的哥”说,几位“拼车”的乘客在同一地点下车还算可以,如在不同下车地点就麻烦,万一发生人身、物品等安全问题,驾驶员的责任就大了,还会受处罚。

  另一位“申生出租”驾驶员则抱着实用主义态度:高峰时段,业务一差接着一差,忙都忙不过来,“‘拼车’,勿来事”;而生意冷淡时,“与其瞎兜圈子,还不如做点‘拼车生意’,贴补贴补油钿”。

  管理部门坚决否定

  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科长虞同文明确表示,“拼车”的合法性,本市管理部门一直是否定的,今后即使《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也不会考虑“拼车”。

  他说,出租车是公共汽(电)车和地铁、轻轨等

公共交通的补充,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客运方式,讲究私密、安全和舒适性。几个素不相识的人挤在一起,乘客的权益也无法保障,还严重干扰了客运秩序;当然,同事、朋友、熟人之间“拼车”则另当别论。

  他介绍说,目前在国外较为流行的所谓“拼车”,其实是“合乘车”,一般是同一小区的居民同方向共乘一辆车,以腾出道路空间、降低能耗,但前提为车辆是“非经营性”的。

  其实,“拼车”现象的存在,本身就表明市场有需求。上海的出租车市场有着明显的地方特色,简单地照搬其他城市的做法显然不合适,但简单的封堵,同样不能彻底消除“拼车”的现象。有关方面能否为眼下尚不合法的“拼车”寻找到一条“新路”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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