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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务公开实行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4:11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富海枫记者田静)实行政务公开、建立阳光政府是今年我市政府工作的一大“看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乃至水、暖、气等公用事业企业都要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不执行的或执行不力的,将按照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来追究责任。

  市政府督察室工作人员介绍说,办法中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包
括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项目公开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分级考核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对于政务公开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程序公开,又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的;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应公开而不公开,责令限期公开仍拒不公开的;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去年政府公开首次纳入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政务考核中。去年年末,55个委、办、局,10个县(市)区都接受了检查。检查结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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