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查处一批大要案 17名干部落马(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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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5:49 红网 | |||
(何素斌向大会作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红网长沙1月20日讯(记者 冯钧 明健飞)今天上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在长沙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会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向大会作了《湖南省人民 2005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48件1483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605件,内有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6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5人,内有厅级以上干部9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60.1%。省检察院带头办案,全年共立案查办16件17人,其中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5人。全省查办的影响较大案件有: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等法官受贿系列案,省建设厅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大刚(副厅级)受贿案,郴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雷渊利巨额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系列案,中石化巴陵公司原党委书记罗明安(正厅级)巨额受贿案,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朱金武受贿、挪用公款案等。 全省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9件563人,其中重大特大案件147件,要案19人,内有厅级干部1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邵阳市原常务副市长戴松林等人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案,常德市鼎城区管委会原主任曾辉等人滥用职权酿成特大火灾案,岳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原科长刘湘建等人为他人非法办理护照案,涟源市煤炭局安监员龚立新玩忽职职守监管不力造成煤矿特大事故案等。 何素斌在报告中指出,在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稿源:红网) (作者:冯钧 明健飞) (编辑:张广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