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林永铭在厦门当上个体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22:59 人民网 | |||
人民网厦门2006年1月20日电记者蒋升阳报道:今天上午,来自台北的台胞林永铭满怀欣喜地从厦门市湖里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个体户营业执照,他成为1月18日厦门市颁发《台湾居民在厦门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若干意见(试行)》后首位领取营业执照的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 林永铭于2004年底来到厦门,想开一家家具店,由于当时没有相关政策出台,他只好在厦门找了一个“替身”,以“替身”的名义申办了营业执照。得知消息后,林永铭高兴了一晚上,今天一大早,他就赶到湖里区工商局申办执照,在“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绿色通道窗口,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林永铭就从湖里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官手中拿到了营业执照。 厦门市颁发的《意见》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厦门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的审批。台湾居民可以在厦门经营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此外,还可以申请设立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等。经营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不得委托经营,也不包括特许经营。《意见》还规定,台湾居民在厦门开办个体工商户,其从业人员不得超过8人,经营场所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台湾居民在厦门市申办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在厦门市的暂住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经营项目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审批文件资料。 就在林永铭申办营业执照的同时,湖里区工商局的咨询电话响个不停,有十几位在厦门的台湾居民询问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