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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抗菌药须科主任批准 新医疗规定保护患者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2:24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将从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药品目录》(早报曾作报道)中规定,严禁普通医生滥用抗生素。

  新版《药品目录》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给医保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首选疗效确切的药物(指注射剂),使用前必须经相应的批准医师签字认可,再由科主任或专家会诊批准后方可使用。若发现个别医生给医
保患者滥用抗菌药物,将按医保规定给予处罚。

  据岛城一名三级甲等

医院专家介绍,目前医院的做法是住院医师(系在三级甲等医院最低职称的医师)就有权使用任何档次的抗生素,他认为新规定施行后,一方面给医生(包括住院和主治医师)多了一道监控,另一方面,也可让更多患者受益。

  (记者 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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