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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环境渐行渐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3: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开栏语:这是交流的园地,这也是交锋的前沿。这里需要百家争鸣的声音,这里需要思想与智慧的火花。为增强纳税人与税官的互动,我们将不定期开设“税收论坛”栏目。有观点无需过长,有思想不怕长篇,当然,限于版面,我们视1500字左右为佳品,赐稿请电邮:jnsbhc@163.com,并注明“税收论坛”查收的字样。

  “人情税”“过头税”“以补代罚”一直是税收执法中不和谐的音符,但它确实客
观存在。其实,依法治税是现代国家治理税收的基本方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公民及法人的纳税意识逐步提高,税收的执法环境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但与法制社会的要求相比,目前的税收执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税法本身

  据专家分析,我国现行税收法律相对分散,难以从全局上指导税务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因此,必须制定一部以规范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宗旨,能通晓全局的纲领性法律。现行的各单项税法中真正称得上法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三部,其他则属于国务院、财政部及各地方政府颁布的法规和规章。而这些法规和规章法律层次偏低,刚性不足。比如对流转税和所得税这样的主体税种的法制不完善,大大阻碍充分发挥主体税种作用。税收立法时间滞后,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容易造成税收管理上的盲点和死角,亟待新的法律法规出台。

  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

  多年以来,我国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习惯于使用行政手段开展税收征管工作,视税收任务为指挥棒,形成税收任务效力高于税法效力的不正常现象。“人情税”“过头税”“以补代罚”等现象普遍存在。针对这些社会弊病,税务人员要由监督打击型的执法观念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同时,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逐步转变地方政府的税收观,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创造投资环境”的关系。除了更新执法观念,还要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税务机关要加大信息化、电子化建设的投入,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能力。

  提高纳税人的觉悟

  公民纳税意识的高低,这直接影响公民履行纳税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可是,现状不容乐观,很多纳税人千方百计寻求税法的漏洞;出现问题向政府部门“讨价还价”。不可否认的是,旧有的“保姆式”管理模式使得纳税人税法意识薄弱,另外,税务机关对已查处的偷逃税行为处罚过轻,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勇于铤而走险牟取利益。对于这一现状,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法制宣传,一方面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要将“依法纳税”从道德层次转变为法律层次,另一方面,纳税人要增强保护意识,做到明明白白纳税。

  增强地方政府的执法力度

  地方税收多少直接反映地方财政收入,是衡量该地方投资环境好与坏的重要标志。为了光耀地方的“门面”,有些地方政府不惜下达税收任务,擅自出台所谓的优惠政策、为企业“说情”、“跑关系”,相当于饮鸩止渴,造能恶性循环。地方政府应该指导税务机关加强征税效率,加大对税务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定要树立税法的权威,维护依法纳税者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关系,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良性运转。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环境,要加强税收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转变两个观念,树立税收法治思想;加大投入,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加大对税务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税法尊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税收计划体系。这样才能逐步消除现今不良因素对税收执法环境的影响。

  南京地税局高新分局税务干部郑立峰徐小琴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1日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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