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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男女,谁当“户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4:3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关前裕)儿子和女友正准备买房结婚,女方提出,男方出钱交首付,但在户主一栏上却要写她的名字。身为男方家长,家住江岸区四唯路的王爹爹很忧心:女方变心了该咋办?

  据介绍,王爹爹的儿子小王和女友小肖谈了一年恋爱,日前正准备购房结婚。由于两人大学毕业时间不长,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首期房款,而小肖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因
此,由王爹爹先行支付了首期房款6万元。但小肖却提出:为了表示对她的忠诚,户主一栏上只能写她的名字。小王同意了。

  “如果哪天两人分手了,房产不就成了女方的了?”昨日,王爹爹来到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该中心王兵新律师介绍,年轻情侣婚前购房,容易受感情冲动,对房产不做约定或做出一些扭曲的约定,埋下了日后房产纠纷隐患。他建议:男女双方可事先签协议,依法约定

房屋产权归属,以防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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