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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病人看病将不要单位盖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8:18 潇湘晨报

  从2月1日起,长沙市正式取消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的“单位盖章”环节。昨日召开的长沙市医疗生育保险工作会议宣布了这一消息,全市80余万参保人员就医住院将更加方便。

  看病住院更方便

  此前,为了强化单位的责任,医保病人到医院看病住院都必须由单位签字盖章。随着长沙企业改革改制的深化,一些企业单位不复存在。许多参保人员续保后,在就医时因为找不到单位盖章,导致享受不到医保待遇,意见很大。

  根据新规定,凡是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经门诊或急诊就诊后,确需住院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只需持本人医保手册、本人身份证到

医院医疗保险科审核,并填写《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通知单》,在参保单位意见栏由接诊科室确认签字就可办理住院手续,这将大大方便参保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看病有新规定

  目前全市灵活就业的医保参保人员已达到5万人。为保障这部分人员就医住院的权益,新的改革措施还规定,对于医疗保险手册上的工作单位栏或单位变更栏印有“个人续保”、“某某街道”(具体名单附后)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各定点医疗机构除执行新的规定外,还要与长沙市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科(0731-2561319)及时衔接,确认参保人员本次可享受的待遇水平。

  此次,长沙市医保管理部门还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进行住院登记前,必须先做参保人员个人信息下载。在办理出院结算时,疗效判断必须如实填写“治愈、好转、未愈、死亡”,若医疗机构不遵守规定,长沙市医保中心将及时作出严肃处理。“这样主要是防止出现冒名顶替等违规现象,减轻基金压力。”长沙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戴克超说。

  本报记者李柯夫实习生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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