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警惕真记者向假记者看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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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8:21 新华网 | |
据报道:1月17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中华新青年》假记者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祝万祥、吴正有等7名假记者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吴正有、潘春雷、周章明、王贤勇、何国生、周伟平等人,以中华新青年杂志社的名义自行设计记者证,以帮助他人解决问题、举办论坛、在杂志上刊登宣传材料等名义从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新青年》及《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没有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在北京、杭州等地擅自出版、印刷,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属非法出版物。7名被告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以非法出版物为平台,谋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实施敲诈勒索,已分别构成非法经营罪、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决被告人祝万祥犯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两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5000元;被告人吴正有犯非法经营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三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00元;被告人潘春雷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周章明、周伟平、王贤勇、何国生犯非法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让这帮子可恶的假记者到监狱里去骗钱吧!他们胆子大得很,心黑得很,“谱”摆得很大,“牛”吹得很大,很能唬人,特别能唬那些想显示“政绩”,想出名、想升官、想发财的人,能唬那些有“短”,怕媒体曝光、想“私了”的人,还能唬一些没见过世面、没社会经验、盲目相信记者、崇拜记者的人,如此等等。 以笔者看,这帮子假记者还算“小巫”,他们只是私自成立了一个中国新青年杂志社,以这份杂志记者的名义在北京、杭州招摇撞骗,骗局还不是很大,骗的还不是很多,仅“差旅费”、“曝光费”等200万元而已。更有“大巫”,竟然冒充《人民日报》记者、新华社记者、中央电视台记者,“谱”摆得更大,“牛”吹得更大,海阔天空,云山雾罩,故弄玄虚,仿佛他们上能通天,下能入地,今天陪总书记吃饭,明天向总理汇报,后天又约哪个部长采访,把人骗得一愣一愣的,那就不知骗到多少钱了。可悲的是,有些受骗者犹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假记者严重败坏了真记者的声誉,真记者当然愤怒,但可怕的是,有些真记者也正在向假记者看齐,搞些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其行为同骗子差不多。在社会上,在新闻界,一方面是假记者横行“假作真时真亦假”,另一方面是真记者作假“真作假时假亦真”,人们对李逵和李鬼、美猴王和妖怪猴,真假难辨了。 最近,人民网进行了一个主题为“你眼中的媒体”的调查,有36%的被调查者对中国新闻道德现状“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记者最应该提高的是“职业道德水平”。“防火、防盗、防记者”之说,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社会现实,也是必须正视的新闻界问题。要坚决把触犯刑律的假记者送到监狱里去,同时,新闻媒体也要“清理门户”,教育记者严于律己。(李德民)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