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患者老年公寓出走被冻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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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2:40 生活报 | |
本报记者 孙殿喜 本报讯母亲从老年公寓内出走,结果被冻截肢。日前,其子女以老年公寓没能提供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法院判令老年公寓给予赔偿。 老年公寓出走冻伤 哈市的吕秀英老太今年76岁,患有轻微老年痴呆症,加之子女都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照顾。2005年1月27日,吕秀英的子女将吕秀英夫妇送到一家老年公寓,每月交付老年公寓1100元钱。 2005年2月3日下午,吕秀英的子女突然接到老年公寓的电话称,吕秀英早晨离开公寓至今未归。吕秀英的亲属及其老年公寓的人员多方寻找仍未找到。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将吕秀英送回家,子女们发现,老人的双手已被严重冻伤。医院检查后,对其做了截肢手术。 吕秀英被截肢后,其子女就费用问题同老年公寓进行了协商,但赔偿数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老人的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老年公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7000元。 索赔未获支持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吕秀英的亲属认为,老年公寓与普通的宾馆、旅店不同,所服务的对象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老年人,所以老年公寓应该按不同老人的客观需要区别对待,并提供适当的安全保障义务。老年公寓则认为,吕秀英及其老伴在入住公寓时,吕的亲属在登记单上填报吕秀英的身体状况时,写的是高血压和脑血栓,这种状况属于可自理的老年常见病,未告知其患有老年痴呆症。而吕秀英的老伴患有脑中风瘫痪,他们夫妻二人可以相互协助照顾,所以按照“半护理”的标准收取了费用。此外,吕秀英有行动的自由,老年公寓无监护义务,所以,老年公寓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吕秀英的亲属并没有向老年公寓说明吕秀英患有老年痴呆症,这是导致吕秀英在老年公寓内出走并丢失致冻伤的主要原因,老年公寓对吕秀英的出走无过错责任。所以,法院依法驳回了吕秀英亲属索赔的诉讼请求。 老年公寓管理存在问题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老年公寓虽然在吕秀英出走上无过错责任,但老年公寓在管理上存在问题。 记者了解到,这家老年公寓的面积虽然达到了百余平方米,入住老人十余人,但工作人员配备不过三四人。此外,老年公寓就在居民区内,院墙、围栏等均没有设置,老人或外来人很容易进出。而现有的《老年公寓管理办法》中虽然规定了“老年公寓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行业标准,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教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优质服务。”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老年公寓的面积、设施、设备等,相关的规定尚不够明确、详尽。 面对来势迅猛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仍是当前老龄工作的首要问题。对此,业内人士呼吁,想获得高利润回报,首当其冲的应该是抓好公寓的基础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文中人物为化名)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