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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食人狂“宰杀”活人劝同类人看心理医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2:40 生活报

  据《环球时报》报道“回想起那些场景,我也感到害怕。求上帝饶恕我的罪行!”16日,震惊欧洲大陆、堪称“犯罪史上最为恐怖的杀人碎尸案”,在法兰克福重新开庭审理,“食人魔”迈维斯终于在德国联邦法院的法庭上进行了忏悔。

  邪恶罪行令人发指

  2000年底,40岁的电脑技师迈维斯化名弗兰克在网络论坛上发布广告:“你是年龄在18岁到30岁之间、体型健硕的男子吗?来找我吧,我会吃掉你。”此广告一发出,竟有400多人与迈维斯联系,其中4人与迈维斯见了面。可到真要被杀时,他们都害怕了,于是迈维斯放走了他们。

  2001年,43岁的芯片设计师布兰德在网上与迈维斯一拍即合。3月9日晚,布兰德如约从柏林赶到迈维斯的家。随着收音机播放轻柔的音乐,迈维斯抚摸着他的肩膀、脖子和脸颊,悄声说:“别担心”。两个人抽了一会儿烟,迈维斯拿出20多粒安眠药让布兰德吞下,又给他灌下大半瓶杜松子酒。几小时后,迈维斯带着昏昏欲睡的布兰德来到厨房,将其生殖器切下。随后布兰德起身走进浴室想洗去身上的血,迈维斯则悠闲地躺在沙发上读起了小说。

  失血过多的布兰德开始神志不清了,但他还用手抠伤口,希望自己快点死,并请求迈维斯把他杀死。迈维斯没有这么做,他希望布兰德因为失血过多自己死去。最后,布兰德疼得不能动了,迈维斯以为他死了,把他搬到桌子上,一刀切了他的喉咙,再用铁钩钩住尸体,挂在厨房的屋顶上。

  接下来,迈维斯像屠夫一样把布兰德的尸体切成很多块,并在随后的几天里当晚餐吃掉。更令人发指的是,迈维斯将吃人的过程全部录了下来。他后来在欣赏自己的“杰作”时才发现,当他把布兰德放在桌上杀掉时,这个可怜的人还有微弱的呼吸。

  重审恶魔顺应民意

  2001年7月,一名学生在聊天室中得知迈维斯的吃人行为后,立刻报了警。几个月后,迈维斯遭警方逮捕。初审时,由于有证据表明受害者是自愿被吃掉的,卡塞尔州立法院判定迈维斯的行为属于“应请杀人”。由于德国没有关于吃人的法律条文,州立法院最后以过失杀人罪判处他8年半监禁。法官解释说:“食人行为处于刑法的边缘地带,对此我们缺乏处理经验。”

  这起发生在现代社会的食人案震惊了德国,民众普遍对法院的判决感到不满,认为法律对迈维斯过于仁慈。检察院也多次提出,迈维斯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怪异癖好而杀人。今年1月12日,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德国联邦法院开庭重审迈维斯。此次重审将持续到3月份,如果陪审团认可检察官的指控,迈维斯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危险风气值得警惕

  面对检方的声讨,法庭上的迈维斯非常后悔,他说:“我只有在监狱中接受辅导才感觉解脱,希望其他食人狂都去接受心理治疗。”德国暴力犯罪专家认为,吃人恶习源于人的病态心理,而迈维斯拥有极端矛盾分裂的个性。《图片报》等媒体还指责,好莱坞把食人恶魔的故事拍成电影是对这种犯罪行为的鼓励和纵容。

  柏林警察局的一位警官说,迈维斯案并不是孤立的,目前在德国至少有800多人通过互联网“交流”着吃人的狂热欲望。尤其在一些青少年中间,存在着崇拜“食人魔”的危险苗头。德国的一支摇滚乐队还曾写过一首名为“我的身体”的歌曲,表达对迈维斯的崇拜。甚至有书商、制片商看中畸形故事的吸引力和市场潜力,愿意出高价,将迈维斯的事写成书、搬上银幕。迈维斯的忏悔可以说是对这种危险风气的严重警告。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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