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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侦探”秘密出击反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保险业欺诈与反欺诈专业化较量

  追踪、拍照、明查、暗访……干练的“保险侦探”使出浑身解数,与狡猾的“保险骗子”左右周旋,这些过去只在电影中见过的精彩镜头,如今在很多城市正暗暗上演。一些特殊的调查人员正用自己独特的工作方式,对抗日益猖獗的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活动日益频繁,欺诈手段越来越高明。反欺诈成为保险公司面临的共同课题,一场欺诈与反欺诈的战斗也因而激烈进行。

  保险欺诈暗流涌动 车险寿险骗保最多

  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在我国,以车险市场与健康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多个城市的保守估计,目前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北京市的各财产保险公司在2000年至2003年的4年间,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13亿余元。车主或无中生有、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移花接木,转嫁保险责任,或谎报事故经过、利用假发票骗取保险赔偿,甚至伪造保单,以假乱真,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北京市破获的一个专业车险诈骗团伙,共诈骗保险200多起,涉及8家保险公司,诈骗总金额300余万元。

  在健康险中,投保人或带病投保,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先出险后投保,出伪证故意骗取保险金,或自演自导一幕幕自残的苦肉计,更有甚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反欺诈不动声色,“独立调查人”秘密行动

  不久前,武汉市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举报:公司一业务员违反规定在外边偷偷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他的修理厂代为理赔的车险赔额总比别的厂家高。接到举报,公司不动声色派出身份隐秘的独立调查人员秘密查访,并拍下大量画面:几点从家出门,几点来到公司,下班后何时到达修理厂,在厂里怎样安排别人干活……一周后,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摆在公司领导的办公桌上。在大量详实的证据面前,这个“内鬼”无可辩驳,被公司开除。

  这些隐秘的“独立调查人”,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内部的专业反欺诈人,他们直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不与其他职能部门横向联系,他们经验丰富,业务流程熟悉,而且具备较强反欺诈能力,专门开展打击骗赔行动。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自今年年初设立专门的“独立调查人办公室”以来,已经立案调查涉嫌赔案97笔,打击骗保骗赔挽回经济损失130多万元。

  不仅在武汉,在重庆、哈尔滨、深圳、青岛等许多城市,类似的保险反欺诈人员都在暗暗行动,有些是作为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有些则是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有不下200家从事着类似私人侦探业务的调查机构和信息咨询公司,尽管业务开展一直处在地下状态,但是逐渐增多的保险欺诈案件正在成为不少商务调查机构的新业务。

  “黑名单”、禁入制……各地专项行动重拳打击

  今年是中国保监委提出的保险诚信建设年,各地保险管理机构还在制度和机制上探索对抗欺诈的有效途径,重拳打击欺诈行动。

  湖北省保监局和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新近建立起保险营销员“黑名单”、违规保险营销员行业禁入等制度,对保险营销人员的欺诈行为和内外勾结从制度上进行扼制。北京市保监局今年启动反车险欺诈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惩处车险诈骗行为,包括加大对车险诈骗行为惩处的宣传力度,完善“北京市车险风险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保险行业内的反车险欺诈合作机制等内容。一些地方保险机构还加大与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协作,开展专项打击,净化保险市场。

  “魔道之争”专业较量有待社会配合筑铜墙

  保险欺诈的隐蔽性、职业化、团伙化特点愈显突出,加大了反欺诈的难度。内外勾结是当前保险欺诈表显出来的一大特点,业务员与投保人串通一气,伪造证据,伪造理赔手续,常常使骗保骗赔的道德风险升级。

  业内人士认为,设立专门的调查管理机构或岗位,统一开展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者聘用注册商业咨询公司的专业调查人员,进行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技术工作,这是以保险调查工作的技术专业化和调查能力水平的职业化来对抗保险欺诈的专业化。

  我国保险欺诈的增加趋势与保险业自身的制度漏洞不无关系。这一场“魔道之争”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平息。有保险专家指出,引入调查人制度、“保险侦探”制度,无疑加大了保险欺诈的打击力度,值得借鉴。但要根本解决欺诈问题,各保险公司必须强化承保理赔机制,完善各项理赔管理环节,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控制”。保险公司应采取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加强核保,消灭欺诈于萌芽状态;加强核赔,把好防止保险诈骗的最后一关。同时,整个保险市场必须联手行动,建立保险诚信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社会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才能筑起保险反欺诈的铜墙铁壁。

  文/新华社记者 皮曙初

  

“保险侦探”秘密出击反欺诈

  图:保险诈骗在我国以车险市场与健康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新华社发

  “骗保”四大特点

  一、理赔案发生的时间和保单生效的时间相距很近二、申请人提出理赔申请后,对保险公司多不合作三、保金额过高四、在多家公司重复投保,且不告知保险公司

  “骗保”六大手法

  1、虚构事实。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报发生了保险事故并骗取保险金。

  2、故意不如实告知。主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既往病史和现有病症,或者隐瞒真实年龄、真实职业等情况(其中尤以带病投保为最),而这些情况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承保的价格。

  3、先出险后投保。被保险人出险之后再投保,索赔时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修改成投保后的资料;或者隐瞒被保险人身体已有的残疾,在保单生效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而谎称该保险事故导致了残疾;或者死后投保,直接骗取保险金;等等。

  4、冒名顶替。冒名顶替这种“移花接木”的保险欺诈手法,主要是将没有参加保险的人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利用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的保险来向保险公司索赔。

  5、预谋杀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6、夸大损失程度。对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其损失程度,借以骗取保险金等,已成为屡见不鲜的诈骗手段。(李青)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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