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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收回三万元 讨债公司玩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5: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孙琪)找讨债公司帮忙讨债,怎知对方将钱讨回后,却以成本消耗太多为由要将讨回的3万多元债款全部收入囊中。昨(21)日,当市民肖女士再次找到位于八宝街九龙商务楼内的这家讨债公司要求兑现债款时,这家公司却突然“蒸发”。

  找人讨债自己一分没拿到

  据肖女士讲,去年12月1日,她将30400元钱借给一个开洗脚房的朋友晏某,对方答应十天后归还,怎知到了12月31日对方也没还钱。因怕对方赖帐,肖女士找到八宝街九龙商务楼内的成都某商务调查有限公司。1月15日,肖女士与该公司一名姓吴的总经理助理签下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写明公司将钱讨回来后,肖支付10000元酬金和一面锦旗,讨不回来则不收钱。

  1月17日,肖女士和该公司的两名员工一起到晏某的洗脚房讨钱,经交涉,晏某先偿还了10400元,但钱并没还到肖女士手中。1月19日下午,肖女士得知该公司已将余下的2万元讨回。但吴助理却称,由于讨债过程中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最多退还肖女士1万元。肖不同意,当她第二天又找上门时,公司员工却称吴助理到

都江堰去了。她电话联系上对方,吴的语气很不客气,“给你一万你不要,那你一分钱都不要想拿到。”

  公司蒸发 施计钓出公司人

  昨日下午,记者同肖女士一起到位于九龙商务楼A座409室的这家商务调查公司,公司大门紧闭。

  肖女士的朋友随后佯装有债款需要追讨,将电话打给该公司一名姓彭的负责人,双方约定在红星路立交桥附近见面。半个小时后,那名吴助理和当初陪肖女士去讨债的一名男员工出现在立交桥下。趁双方周旋时,肖女士去春熙路派出所报案。10多分钟后,派出所民警来到红星饭店门口,但吴助理已借故离开,警方将剩下的那名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春熙路派出所内,这名男子自称姓孔,但他坚称自己跟这家公司无关,也不清楚该公司有些什么业务。

  律师:讨债公司不合法

  成都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范安彬律师称,目前市面上有许多“讨债公司”声称是“合法讨债”、“非暴力追讨”,但他们所采用的方法往往会直接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许多手段都是违法的。债务追讨应该委托律师进行,或由法院、相关仲裁机构解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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