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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喝酒 仍旧借车 出了车祸 自己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8:55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月21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商安岭杜杰)帮忙也要有个原则,不能什么忙都帮,不然不仅出力不讨好,而且还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近日,长清区张夏镇的高健因把车借给朋友酒后驾驶,被判赔偿受害人2.4万余元。

  高健有一辆小货车,四邻八舍无论谁家有个大事小情,只要说一声,他都有求必应,乡里乡亲都说他乐于助人,有个菩萨心肠。一次,朋友张洋酒后找上门,想借车办点事儿
。当时,高健也看出张洋喝了酒,但碍于情面,还是勉强让张洋把车开走了。

  张洋驾车走后不久酒劲上来了,在酒精的作用下,失去了控制力,结果造成死亡二人的重大

交通事故,张洋也在事故中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洋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亲属把张洋的财产继承人和高健一起告上了法庭。长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高健在明知张洋已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车借给其驾驶,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遂判决高健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24595.16元。

  (文中高健、张洋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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