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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也为民工福利博弈一把(名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3: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最新一期的《中国经营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2006年,山西作出了淘汰全部小煤窑的决定,把温州煤商推到了死亡线上——面对山西的铁腕政策,浙江省日前出台了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非公32条”,给一直颇受争议的“炒煤团”以政策声援,与山西官方频频交涉,出面帮煤商解围。资本输出地政府的政策声援,犹如一针“强心剂”,给温州煤商集体对抗“限小令”以很强的信心。

  其实,资本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为本地资本利益展开政策博弈,在中国特色的地域经济下,已算不上什么新闻。从烟酒到轿车,从食品到工艺品,这种地方政府间的政策博弈几乎每天都在中国市场以不同形式上演着———不过,这种政策博弈也仅仅局限在为本地资本服务上,中国地区间劳动力流动的程度早就超过资本流动,可似乎从未见过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间为农民工利益展开过什么政策博弈。

  前段时间不少地方(如北京、上海、广州等)的两会中,政府报告都强调要“保护外来务工者利益”、“善待外来农民工”、“取消外来工就业门槛”云云。没听说过哪个农民工输出地出台什么“保护外出务工者利益”、“做好外出农民工利益代言人”之类的政策,似乎农民工输出后,如何对待就成了“考验输入地政府宽容文明”的事———而对输出去的资本,政府向来是护犊情深,容不得在外受欺负的。

  输出地政府的漠视导致了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乏力。确实,随着城市文明的进步和许多城市对农民工的依赖,“善待外来务工者”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共识,但无论如何,这种“善待”往往系于输入地政府的口头善意,缺乏平等博弈的理性基础———“善待”只是单向度的,带着强烈的“恩赐”色彩,弱势的外来农民工群体是没有能力用手或用脚投票去争取“被善待”之应得权益的,“善待”还是“恶待”,只能听命于人。而舆论和良知对农民工的道义支持,很多时候只是一种虚幻的精神按摩,似乎谁都是农民工权益的代言人,实际上这些代言都缺乏实质的谈判能力和博弈基础。

  实际上,除中央政府外,劳动力输出地政府最应该成为农民工权益的代言人,在政策上与输入地政府进行博弈,从而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其一,虽然劳动力流出去了,但还属本地人,父母官应该保障本地人的权益。其二,输出农民工有益发展本地经济,政府不仅要收获打工经济,还要为外出打工者提供保护。最后,只有输出地政府拥有与输入地政府进行谈判的权能资源,比如:你保护我的农民工,我才支援你水和电;你善待外来者,我才不对你设槛等等。政策博弈中,农民工权益才会有靠得住的基础。

  令人遗憾的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缺乏这种代言意识,很多时候倒是与输入地一起掠夺农民工。

  输出去的资本与输出去的劳工,两者谁更需要保护?当然是劳工,资本是根本用不着保护的,因为资本自身拥有市场博弈能力,稀缺的资本长着自由的翅膀——而农民工就不一样了,自身缺乏博弈能力,地方政府应该成为他们的利益代言人。期待地方什么时候也为农民工的权益博弈一把。

  曹林,青年杂文家。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3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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