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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十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透露“交通违法处罚标准”今年制定交警部门将结束执法缺乏依据的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4:05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2006年有哪些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问题将被纳入政府立法计划?1月2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张锡林,在省人大十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透露,今年,我省将抓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也就是说,交警部门将结束“交通违法处罚标准”没有依据的尴尬。

  “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2005年,交警部门的这一执法标准、尺度受到许多人大代表的质疑。他们认为交警部门采用罚款方式,去提醒机动车驾驶员系好安全带是可行的,但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法律,而我省尚无更加细化的处罚依据,应尽早补充。2004年出台的《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暂行)》,没有向社会公布,所以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因此,省人大今年将制定《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规定》。

  除此之外,记者注意到,今年我省还将以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和依法治省为重点,抓紧制定和修改财政监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民办教育、公路管理、农业机械、测绘管理、宗教事务管理、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怎样保障“执法为民”落到实处?张锡林对此特意强调常委会将加强执法检查。张锡林说,去年一年,常委会对155件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与上位法有抵触的68件,废止了5件,修改了37件,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进行修改的4件,还有22件待国家相关法律修改后进行修改。

  “坚持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发挥立法顾问单位作用等有效形式,保证地方性法规符合实际,符合人民要求。”张锡林说,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的跟踪调查,逐步建立立法质量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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