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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起各的名难怪重名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6:13 深圳特区报

  城市规划部门专家认为“多头管理”是路名地名混乱主要原因

  各起各的名难怪重名多

  深圳有逾600条路重名。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城市规划研究院工程师吴晓莉。她认为,深圳的地名、路名存在的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由“多头管理”的

管理体制造成的。

  特区内外多个“命名人”

  早在1989年,深圳就出台了一部深圳经济特区地名管理办法,其间对特区内的地名命名及管理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但是,对于特区外的管理《办法》仅在最后一条写道:“特区外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先看重名的问题。正在负责《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地名规划》起草工作的吴晓莉说:“问题就出在这里。尽管特区内的管理在某种程度上统一了,但特区外则一直沿用着各区、镇、村各行其是的模式。结果就是特区内外、特区外两区及各镇之间重名的地名、路名大量存在。宝安和罗湖各有一条‘春风路’;“水库路”在罗湖、龙岗、宝安都有;盐田、宝安、龙岗、南山每个区各有好几条路都是一个名—“公园路”;“创业路”、“前进路”、“平安路”、“同富路”在特区外的两个区各有好几条。”

  由此还造成了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在特区外通往特区内的路上,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标识牌——“→深圳”。大多数深圳人都知道,这里写的“深圳”指的是特区。可如果是外地朋友就会犯迷糊了:“我都跑了这么半天了,咋还没到深圳呀?”这种现象也多半是由特区内外不同管理体制造成的。早些年,在关外的大部分人眼里,特区就是“深圳”,所以他们把往特区的路标成“→深圳”就可以理解了。

  不过,“多头管理”不仅在特区内外之间存在,就连特区内在早些年也一直存在。吴晓莉介绍说:“早些年除了规划部门以外,华侨城、南油、招商局等八大企业集团在政府划给他们的区域内都有独立的规划权。因此,就连特区内也出现了一些地名和路名重名的现象。比如说南山和罗湖、福田各有一条路叫‘梅园路’。”

  地名、路名标识上的问题也得归咎于管理体制。据介绍,在深圳,某些地区标识牌归交警管理、某些片区又归城管部门管理、某些高新园区和工业区内又由企业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管理缺位诞生“无名”路

  再看“无名”的问题。吴晓莉说:“深圳是个新城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大部分道路都是需要命名的,但由于体制及管理人手的不足等原因,以小区路为代表的好多路在建成使用后长期没有路名。此外,在有些片区的开发建设中,工程建设人员为方便施工,就自己给它编了诸如‘一号路’、‘二号路’之类的临时名称,时间长了也就叫开了。估计振兴路旁的‘四号路’这样的名称就是这样得来的。

  前文所述的“侨香村”的命名问题就也可以追源到管理体制上来。据介绍,“侨香村”前期的开发等准备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两部门曾在去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公开征集名称活动,并经过专家和有关领导审定,最后定名为“侨香村”。殊不料,该名称报到市地名办,地名办工作人员一查资料,发现附近早有了个“侨香苑”。地名办有关人士说:“按照严格的规范,两者名称容易混淆,‘侨香村’这一名称应属无效。但国土部门把名称定下来后,经媒体一宣传,现在已经叫开了。让我们批准不是,不批准也不是。说来说去,如果他们当初在‘命名’的时候能征求我们的意见就好了。”

  人手不足管理难到位

  管理部门人手不足也是体制问题之一。据了解,我国大部分城市地名办公室都是独立的事业单位,如上海、广州等市地名办公室一般有4—6名编制,下属各区政府也有4—5名专职人员。有熟悉情况的人士介绍说,“深圳地名办公室原来长期设在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处,但只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规划国土分家后,地名办设在了规划局的规划处,增加了一名兼职的协办工作人员。由于人力所限,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只能简单地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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