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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老总签名“奖励”自己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6:13 深圳特区报

  老会计将15套价值469万的房产贱卖150万并侵吞模仿

  老总签名“奖励”自己被判刑

  【本报广州1月22日电】(记者李明)一位同事眼中的企业元老,竟敢模仿老总签名,私自将总值469万的15套房以150万元的低价卖掉。他作案的理由更是让人匪夷所思。这名

某地产公司的会计在法庭上称自己已是在企业干了10多年的“功臣”,老总曾多次表示要奖他几百万,只不过一直没有兑现。自己这么做是在替老总颁奖,不是非法所得。近日,广州白云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该名会计有期徒刑7年。

  1994年,该房产公司在广州市机场路动工修建了15套居住用房,共计1200多平方米,后抵押给银行拿贷款。2005年1月,这15套房子的贷款还清,会计冯某去银行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5月7日,黎某突然接到冯某的电话,电话内容让他大吃一惊:冯某把15套住宅都卖了,得到的款项150万元全花了。这些房产价值可是人民币469万,怎么如此低的价格就贱卖了?况且公司并没有打算出售,而是计划好了要拿来出租的。感到事态严重的黎某立即报了警。

  原来,2004年底,身为会计的冯某知道房产的抵押将要结束,他就萌发了把这15套居住用房卖掉,并将售楼款占为己有的意图。后来,老板正好让他办理这15套房解除抵押手续,他觉得机会来了,于是从房管局拿回空白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在办理完解除抵押手续后,他自己在授权委托书上填写了授权出售并过户的内容,并模仿黎某的笔迹冒签了名。

  2004年12月,冯某以老板急需现金周转为由,找到甘某,问他是否对其公司拥有的15套住宅(总面积1200多平方米)感兴趣。可一次性交付现金150万元购买的“优惠”让甘某觉得“天上掉馅饼”了,决定买下作投资。2005年1月28日,甘某在冯某的办公室签订了《房屋地产买卖合同》。当时冯某向其提供了15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证明其受公司委托交易过户房产,并用这些文件与甘某一起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随后,甘某分多次将现金150万元交给了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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