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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公交车不得携带鞭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8:26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王娟通讯员张静茹

  本报1月22日讯22日上午,一名乘客乘坐86路公交车时,由于携带鞭炮被驾驶员拒绝乘车。为了杜绝不安全因素,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乘客携带鞭炮乘车。

  随着春节的临近,市民在高高兴兴忙年的同时,携带鞭炮乘坐公交车成为不安全因素。为了杜绝隐患,确保乘客的乘车安全,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对驾驶员进行了培训,要求驾驶员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可能携带鞭炮的乘客要及时进行检查并禁止携带者乘车。

  此外,该公司在车内张贴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三品”的提醒标语,还组织各车队人员专门到各大站点和所属路线车上进行检查,以防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乘车。仅22日一天,该公司就查出8名携带鞭炮的乘客,并拒绝其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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