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缓解社会分配矛盾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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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30 解放日报 |
近日,上海市经济学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专业委员会举办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理论研讨会,陈伯庚、童源轼、黄文忠、杨宇、姜国祥、陶友之、冯瑞钧、施镇平、陈承明等2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研讨。 与会者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问题应“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表明,科学发展观不仅在生产领域,而且 在分配领域开始得到贯彻落实。这一原则的突出强调,能够确保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健康发展,有助于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与会人士关注的重点。有学者认为,国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应强调效率优先;第二次分配,应当强调公平优先;第三次分配,则必须强调道德优先。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现实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利于劳动者和劳动群体之间的团结协作。有学者指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一定时期收入分配的指导方针,但不是整个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变的法则。我国的现状是,随着经济总量增长,经济效率问题得到相对解决,寻求社会公平的压力会逐步上升为突出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就要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调整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大社会公平的分量。 与会者还对合理调节收入差距的原则和政策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有学者认为,把握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中的合理度,应当更为清晰和明确,除了总的量化标准,还应该有细化标准,即在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下制定出一个各社会阶层都可以接受的相对公平的标准。有学者指出,《建议》强调分配制度必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但现实情况是,在某些领域,资本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比重大大高于其他生产要素的比重。因此,有必要校正这种在第一次分配中出现的资本要素和劳动力要素之间的不公平现象。(周鸣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