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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广州欠薪案明显减少 近一个月追发欠薪3177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34 南方日报

  本报讯“去年春节前的一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有两三宗欠薪案件要处理,而今年欠薪案件数量明显少于去年,有时几天都没有要处理的案件。”昨天,广州市白云区劳动监察大队许大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处理欠薪最大的问题是经常遇到形形色色的说情者。而昨天记者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为欠薪者说情的状况已大为减少,在一系

列制度化防止和治理欠薪措施的推动下,广州的欠薪事件开始呈现回落趋势。

  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廖翔达说:“往年春节前后,追讨欠薪工作可是风风火火,今年则相对要平静一些。”据悉,今年的欠薪案件数量与处理的复杂程度都低于往年。

  据了解,早在去年10月,广州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开始进行全市性的工资发放情况执法大检查。12月开始,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总工会采取联合行动,要求各建筑工地签订不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承诺书。近一个月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对3413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保障监察,为3.2万名外来务工人员追发欠薪3177多万元。

  措施

  开工前先交工资保障金

  针对今年欠薪现象减少的问题,有关人士分析,网上监控、政府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工资支付条例出台等一系列措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难题,却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欠薪现象的发生。

  网络监控工资发放

  自2003年6月起,广州市天河区就建立了延伸至村(社)、居委会的劳动工资电子信息监控网络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网络,区辖内3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入网监控,去年以来则将1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监控。每月底,600多名劳保监督员都要将当地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上报给区劳保局。

  欠薪企业网上公示

  去年9月22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宣布,今后将公布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首批20家企业随后被曝光,其中有12家已清还全部欠薪。

  推行工资保障基金

  深圳从1997年起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实施8年来,该市已给264家企业垫付欠薪,涉及员工3万余人,垫付金额3733万元。去年岁末,广州萝岗区也率先在全市建筑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建筑项目开工前,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3%(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缴付“工资支付保障金”。

  清理政府投资拖欠

  目前,广州市财政投资项目已提前清欠完毕。截至2005年12月27日,广州市纳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统计的拖欠工程款项目中,已解决拖欠款44.18亿元,清欠比例为77.62%。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重点抓房地产企业的“老赖”,近日,市建委揪出了80家房地产“老赖”拟于近期曝光,银行、房管、规划、工商等部门将对此联合封杀推动清欠工作,继续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工资支付条例》实施

  去年5月1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明确租用场地、厂房的用人单位经营者拖欠工资逃匿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处理垫付临时生活费及追偿等事宜;不具备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作为发包方的用人单位应当先支付工资;建设单位(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业主)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提醒

  发生欠薪及时举报

  等待处理保持理性

  对劳动者而言,如何防止欠薪事件发生,发生欠薪事件该如何处理?昨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对此进行了解释。

  据介绍,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有关人士表示,一些企业平时只发小额基本生活费、工资年底一并发给的做法是不对的,对此员工一定要据理力争。

  劳动者如果发现企业的水费、电费、租金都出现欠交等情况,就一定要留意该企业是否经营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有关人士还提醒,在发生欠薪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举报后要等待执法部门妥善处理,而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这样做无助于问题解决。

  专题撰文:本报记者毕式明

  图:

  法院在发放因企业倒闭而拖欠工人的工资。本报记者何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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