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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左标志酿悲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4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路口明明不准左转却非要左转,某建材超市的部门经理徐某拿禁令标志不当回事,结果付出了车毁人亡的代价。

  出事地点在纬七路的双桥门立交桥下坡处路口。由西向东从桥上一下来,前面就是一个“丁”字路口,北面有一条秦虹南路与之相交。但是,从桥面下来的车辆禁止左转,如要左转至秦虹南路,就得从桥下走。为此,路口也竖有醒目的禁令标志牌。

  上月8日凌晨2点,一位摩托车手蒋先生沿着秦虹南路驶向路口,快到时吃惊地看到,一辆槽罐车正在直行,右边车道上的一辆黄色轿车猛然左转,看样子是要驶向秦虹南路。槽罐车赶紧也左转避让,可方向打得太急,顿时向右侧翻,压在轿车身上一起向前滑行,一直滑行到路口对面,撞上中央隔离绿岛,把绿岛上的灯杆也撞倒了。蒋先生跑过去看到,轿车车顶已被压扁,驾驶座变形,方向盘也被压低,卡着了驾驶室里两人的大腿。

  经消防队员切割车门,轿车里的两人终于救了出来,但驾车的徐某已经死亡,其朋友马某也身上两处骨折。同时,槽罐车驾驶员刘某也受了伤。

  据马某陈述,当夜,徐某是送他回家的,他家住秦虹小区。车子下桥时,他吩咐徐某到路口左转后靠边停下,他自己步行回家。当时,轿车与左边车道的一辆槽罐车紧挨着行驶。离路口五六米时,他看到直行是红灯,左转是绿灯(注:这个绿灯仅允许在地面上行驶的车辆左转)。车到路口,徐某驾车向左,连打了两把方向,突然听到“轰”的一声,他就失去了知觉。

  但是,槽罐车驾驶员刘某的陈述是:他在桥顶就看到右前方约500米远有一辆黄色轿车在缓慢行驶,距离路口停车线二三米时,他驾车已与轿车平行。因为下坡时直行信号已变为绿灯,他就挂挡加速行驶。到了路口,没料到轿车突然加速,向左转弯。他立即左打方向并踩刹车。由于重心偏向一方,车子顿时向右侧翻。

  双方说法大相径庭,但有两点是确定无疑的。一个是徐某驾车违反了禁令标志,另一个是刘某驾车驶至路口时车速太快。由此,事故民警认定,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通讯员党生吕伟(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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