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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0:15 南京报业网

  【今日商报报道】 (特约记者张亚军)记者日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国家将建立违法广告警示制度,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企业及其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质量的抽验力度。

  据统计,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审查批准药品广告13501份、医疗器械广告1986份、保健食品广告1668份,并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2005年1到11月,共发现违法

发布药品广告38411次,已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2005年1到10月,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24个。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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