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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上的花木不再全额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0:2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程旭辉通讯员王立锋汤霄晴

  宁波晚报讯从今年开始,在江北区境内拟征收的土地上,农户抢种花木以求巨额补偿的行为将不再有效。根据江北刚刚出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新意见”,对拟征收土地上的花木,政府将不再全额补偿而采用差额补偿的办法。

  据介绍,原先,江北对拟征收土地上的花木是按市场评估价全额补偿的。由此,近年来江北部分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名贵花木以追求巨额补偿的现象愈演愈烈,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当地土地征收秩序,并引起了群众不满。为遏制这一现象,江北区政府经过长达半年的调研,于本月起开始实行新的补偿办法。

  新补偿办法实行“自行处置、损失补偿”原则,规定拟征收土地上的花木由所有者自行处置,政府只对损失部分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则按花木评估价根据不同季节确定,损失补偿最高限价为6000元/亩。

  另据了解,对拟征收土地上涉及的一些附着物、构筑物及禽畜养殖的补偿标准,江北也将进行修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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