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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政府筹资“养”失地农民 4500人喜领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1:05 青岛新闻网

  本报淄博1月22日讯 “从这个月开始,我们每个月都能领到200元的养老金,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了。”20日,在淄博新城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发放仪式上,来自张店区马尚镇石村的10名“退休”农民代表首次从劳动保障部门领到“退休金”存折,脸上乐开了花。记者从张店区政府获悉,与这10名农民一样,首批领取“退休金”的农民共4500名,分别来自张店区马尚镇、房镇、傅家镇。

  据介绍,随着淄博新区的建设和开发,张店马尚镇、房镇、傅家镇等和街道办共有4万余亩土地被统一预征,涉及农民4万多人,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张店区政府将土地补偿款利息作为启动资金,为失地农民建立养老保险金账户,然后按集体、政府财政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比例按月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失地农民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后,会每月领到100元至210元不等的养老金。

  据了解,首次列入淄博新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共有32个村、2.7万多名农民,首批筹集的养老保险基金达到2.4亿元,其中28个村、2万多农民月领取养老金标准在200元以上。(王恒 张秀贵 董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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