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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农村小学支出可否免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3:3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何敏)小张是某工程公司的会计员,近日,公司决定通过非营利机构向清远市某农村寄宿小学提供免费建设工程服务,相当于捐赠支出50多万元。小张听说类似于这样的建设工程捐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但也有人说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啊。小张于是拨通了广州地税12366-2地税咨询台。咨询员的答复让小张吃了颗定心丸。

  广州地税局表示,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为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对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行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按照上述规定,该公司通过非营利机构向清远市某农村寄宿小学提供免费建设工程服务,相当于捐赠支出的50多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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