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买车2年后无法过户 起诉原车主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1:27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顾文剑责任编辑 方梅兰

  车子发动机的钢印与汽车档案记载不符,虽然低价买下3辆车子,但欲转手给下家时,因不符合规定而无法交易。于是,上海旧机动车经纪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原车主返还购车款,但法院认为该公司买下车辆却长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一诉讼请求日前被判驳回。

  2002年,上海一家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相继从海欣公司和海晖公司购买了二手的尼桑、马自达和五十铃车各一辆。

  2005年5月,经纪公司找到了下家,转让3部车子。双方在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发现,尼桑等3部车子的发动机钢印与登记档案内的相关说明中,存在“字体大小、间距不符”等异样。按照规定,这些车子不能交易。

  根据协议约定,车辆发动机或车架自行变动(未通过公安部门)造成不能过户,由原车主负责,故经纪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纪公司作为一家从事旧机动车买卖的专业公司,理应知道车辆在办理过户时车辆管理部门会对发动机编号、字体等项目进行检测。现车辆已交付2年多,且一直处于经纪公司的控制之下,故可视为经纪公司已对车辆的状况予以认可。经纪公司提出发动机号字体、编码等问题,但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是由海欣公司和海晖公司的原因造成。所以,经纪公司关于海欣公司、海晖公司交付的车辆存在问题,致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理由难以成立。据此,法院判决不支持经纪公司的诉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