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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小偷打错算盘栽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4: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荣南实习记者艾竹轩)每次盗窃不超过1000元,法律就奈何不了他?窃贼张国均为钻法律空子,自学《刑法》后每次只偷几百元,以为这样就达不到刑罚标准。但由于其多次盗窃累计作案金额已达到5000元,1月11日,经无锡市锡山区检查院提起公诉后,张国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发时仅有21岁的张国均,是四川资中来锡的打工人员,因其平时工作不能吃苦,

连续被多个单位辞退。于是张国均打工不成便走起了旁门左道,他发现报纸上因偷、盗、抢等犯罪,法院都是按照《刑法》条款来判决,为此他特意买来《刑法》等资料,想从中找到法律的空子,走马观花阅读后得到“经济发达地区盗窃金额1000元以下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信息。具有高中文化的张国均自以为学习《刑法》后找到了法律的空子,于2005年3月到9月间,先后8次闯入民宅、或者将贼手伸向工友而频频作案,每次作案金额却均不超过千元。据张国均交代,甚至在一次入室盗窃中,他从一装有1000元现金的皮包中只拿走了900元,为的就是使自己的盗窃金额在千元以下。

  但张国均做梦也没有想到,盗窃罪是以“累计作案金额作为量刑标准”,当他在法庭上听到公诉人的这番话时,才如梦方醒,最终不得不伏法认罪。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4日第二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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