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今年将达4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6:16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1月23日电(记者胡其峰)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今年数量将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日前,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等七部委就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专门发出的通知中,提出了上述具体要求。

  据了解,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财政确实有困难的省(区、市),可2006年、2007年分别增加5元,在两年内落实到位。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平均分摊,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暂不提高。同时,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辖区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六省的试点县(市、区)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